訓導組
學生守則
  1. 本校學生,均須遵守本校規則及通告的指示。
  2. 誠實有禮,服從師長之勸告及指導。
  3. 潔身自愛,不說粗言穢語,拒絕引誘。
  4. 學校如需要學生服務時,學生要盡力做好。
  5. 保持學校清潔,愛護公物,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取。
  6. 學生每天宜於集隊前十分鐘返抵學校,返校後不得擅自離開。
  7. 上學或放學途中,不得在街上遊蕩及隨街進食,亦不可在遊戲機中心或其他商店逗留。
  8. 學生必須穿著整齊校服上課,亦應隨身攜帶手帕或紙巾備用。
  9. 學生不得攜帶玩具、坊間書報、利器及危險品回校。
  10. 學生不得在校內借貸、租賃或買賣物品。
  11. 在校內不得任意奔跑,並注意排隊之應有秩序。
  12. 學生須依時間表帶齊課本及文具,亦須依時繳交全部功課。
  13. 各類文件,必須由家長簽署,學生不得代簽。
  14. 拾獲失物,應立即送交老師。
  15. 學生儀表端正、髮型配合學生身份、不配帶飾物、不染髮、男同學不留長頭髮,或標奇立異。
課室規則
  1. 上課下課安靜守時,無特別事故,不遲到不 早退。
  2. 進入課室後,立即歸回座位,取出應用書物,保持安靜,等候老師上課。
  3. 教師上下課時,由班長呼起立,則全體一致起立,然後全體一致敬禮。
  4. 上課時應專注聆聽教師講授,不做違規事情。
  5. 學生發問時應先舉手,經教師允許,方得發問,發問時必先起立。
  6. 教師發問時,答者必須先行舉手,經教師指定,然後起立回答。
  7. 上課及午膳時,除有特殊情形經老師允許外,不得擅離課室。
  8. 小息時、上課前及放學後,不得在課室逗留,而早上到課室放書包後,亦應立即返回操場。
  9. 在課室內,未經老師許可,任何時候不得擅自離座。
  10. 課室內須保持清潔,不得亂拋紙屑,隨地吐痰,或亂塗黑板桌椅牆壁。
  11. 上落樓梯或轉換課室上課時,應保持安靜。
請假規則
  1. 學生因事不能到校上課,須預先請假。
  2. 請假手續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在手冊請假表內,填寫請假事由及日期並親筆簽署或蓋章送交班主任。
  3. 如遇特別事故,未及請假而缺席者應立即致電通知校方,並須於復課時提出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否則當曠課論。
  4. 學生因公服務,得酌情給公假,不作缺席論。
  5. 學生因病或因事需早退,須由家長親自到校務處填寫早退請假表,經批准後,方可離校。
  6. 請假證據及理由如屬不確者,除作曠課論外,並酌量處罰。
學生獎懲

原則:

對學生的良好行為給予正面的鼓勵,加強他們努力向善的動機。對學生錯失的行為提供輔導或施以懲罰,幫助他們建立正確和負責任的做人態度。

會被考慮記優點的行為

A. 守紀律,守秩序
B. 誠實待人
C. 樂於助人
D. 勇於改過
E. 克盡責任

成績優良 如同一學期內,累積一定數量的優點,可考慮記小功或大功等。

違反校規,如下列的一些行為會被考慮記缺點

A. 上學遲到 
B. 欠交功課 
C. 說粗言穢語 
D. 作弊,欺騙
E. 集隊時不守秩序 
F. 上課時不守紀律 
G. 偷竊、打架、傷害他人身體 
H. 強取他人物品,向他人強借金錢 
I. 毀壞學校公物 
J. 逃學 
K. 糾黨欺負他人 
M. 恐嚇勒索他人

校方會按上列問題的嚴重程度,與家長溝通,對多次犯規、屢經勸教警戒而不改的學生記缺點。

風紀就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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