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科課程目標

根據教育局《小學課程綱要》中國語文科的總目標有以下七點:

  1. 培養學生閱讀語體文的能力;
  2. 培養學生寫作的基本能力,使能運用語體文來表情達意;
  3. 培養學生聆聽和說話的能力,並養成良好的說話態度;
  4. 指導學生正確的寫字方法,使能書寫正確、整齊、端正和迅速;
  5. 培養學生豐富的想像力和有條理的思考能力;
  6. 提高學生學習本科的興趣及培養他們的自學能力;
  7. 指導學生從語文學習的活動中,充實生活經驗,培養學生道德觀念,並使學生對中國文化有所認識。

 

本校以上述各項為基礎,著力培養學生閱讀、寫作、聆聽和說話的能力。除此之外,教師也極力提高學生學習本科的興趣和培養他們的自學能力。透過中文科的學習,學生的品德得以培養,他們對中國文化有所認識,從而提高公民意識,將來為社會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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