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

於每學期會以下列比例評估各級學生在體育科的表現:

1. 課堂表現(20%):

   包括學習態度、自我管理能力、儀容服飾等。

2. 體適能評核(30%):

   小一至小二:三分鐘來回跑、坐地前伸和手握力。

   小三:六分鐘耐力跑、仰臥起坐、坐地前伸和手握力。

   小四至小六:九分鐘耐力跑、仰臥起坐、坐地前伸和手握力。

3. 技能(50%):

   小一至小二:用具操控、身體操控或韻律活動。

   小三:用具操控、身體操控、韻律活動或課堂教授的技巧。

   小四至小六:課堂教授的技巧。

© 2024 版權所有地址:新界粉嶺和鳴里2號電話:29479966傳真:29479922訪客人次:12337663
Powered By Friendly Portal System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