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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守則
- 本校學生,均須遵守本校規則及通告的指示。
- 誠實有禮,服從師長之勸告及指導。
- 潔身自愛,不說粗言穢語,拒絕引誘。
- 學校如需要學生服務時,學生要盡力做好。
- 保持學校清潔,愛護公物,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取。
- 學生每天宜於集隊前十分鐘返抵學校,返校後不得擅自離開。
- 上學或放學途中,不得在街上遊蕩及隨街進食,亦不可在遊戲機中心或其他商店逗留。
- 學生必須穿著整齊校服上課,亦應隨身攜帶手帕或紙巾備用。
- 學生不得攜帶玩具、坊間書報、利器及危險品回校。
- 學生不得在校內借貸、租賃或買賣物品。
- 在校內不得任意奔跑,並注意排隊之應有秩序。
- 學生須依時間表帶齊課本及文具,亦須依時繳交全部功課。
- 各類文件,必須由家長簽署,學生不得代簽。
- 拾獲失物,應立即送交老師。
- 學生儀表端正、髮型配合學生身份、不配帶飾物、不染髮、男同學不留長頭髮,或標奇立異。
課室規則
- 上課下課安靜守時,無特別事故,不遲到不 早退。
- 進入課室後,立即歸回座位,取出應用書物,保持安靜,等候老師上課。
- 教師上下課時,由班長呼起立,則全體一致起立,然後全體一致敬禮。
- 上課時應專注聆聽教師講授,不做違規事情。
- 學生發問時應先舉手,經教師允許,方得發問,發問時必先起立。
- 教師發問時,答者必須先行舉手,經教師指定,然後起立回答。
- 上課及午膳時,除有特殊情形經老師允許外,不得擅離課室。
- 小息時、上課前及放學後,不得在課室逗留,而早上到課室放書包後,亦應立即返回操場。
- 在課室內,未經老師許可,任何時候不得擅自離座。
- 課室內須保持清潔,不得亂拋紙屑,隨地吐痰,或亂塗黑板桌椅牆壁。
- 上落樓梯或轉換課室上課時,應保持安靜。
請假規則
- 學生因事不能到校上課,須預先請假。
- 請假手續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在手冊請假表內,填寫請假事由及日期並親筆簽署或蓋章送交班主任。
- 如遇特別事故,未及請假而缺席者應立即致電通知校方,並須於復課時提出充分理由辦理補假手續,否則當曠課論。
- 學生因公服務,得酌情給公假,不作缺席論。
- 學生因病或因事需早退,須由家長親自到校務處填寫早退請假表,經批准後,方可離校。
- 請假證據及理由如屬不確者,除作曠課論外,並酌量處罰。
學生獎懲 原則:
對學生的良好行為給予正面的鼓勵,加強他們努力向善的動機。對學生錯失的行為提供輔導或施以懲罰,幫助他們建立正確和負責任的做人態度。
會被考慮記優點的行為
1.為校服務,包括︰風紀、班長、熱心服務的同學。
2.全學期交齊功課。
3.品行表現優異,待人處事或學習態度是班中的榜樣。
4.中、英、數三科學科成績或待人處事、學習態度等項目中有明顯進步的同學。
5. 校內或校外有優異的行為。
違反校規,如下列的行為會被考慮記警告或缺點
- 上學遲到
- 欠交功課
- 說粗言穢語
- 集隊時不守秩序
- 上課或在校時不守紀律
- 不適當使用校園設施
- 毀壞學校公物
- 作弊、欺騙
- 打架
- 言語欺凌 / 網上欺凌
- 塗改紀錄 (家課冊 / 默書)
- 傷害他人身體或不當接觸他人身體
- 偷竊
- 向他人強借金錢或具價值的物品
- 恐嚇勒索他人
- 逃學
- 結黨欺負他人(包括肢體或語言暴力)
- 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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